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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天台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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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公函[2010]37号
关于天台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4号建议案答复的函
陈统钗、鲍晓阳、许仁亭、孔永胜、俞存炎、裴荣、陈能桔、方小钿、裴照伟、沈启响代表: 你们在天台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要求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监控测速设备》的建议案已收悉,经研究,答复如下: 1、60省道、62省道、104国道天台段的交叉复杂路口县公安局已规划安装实时监控设施,预计年底前能实施完成,主要预防刑事、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。 2、测速设施目前已安装固定的有:(1)104国道的白鹤、新城路口和莪园村。上述三个测速点都是超速危险路段。(2)60省道固定测速点是三合路段,坦头下宅至下洋路段日常有移动测速点。(3)62省道平桥至街头路段,道路待建,已在里石门码头旁规划固定测速点。62省道城关至平桥路段,目前还没有规划,以后看具体情况而定。 非常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
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人大代表 建议 答复 函 抄送:县人大代表工委、坦头镇人大主席团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。 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7日印发 校对:项陈云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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